什么是设备保险?
设备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所有或租借的由被保险人控制的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设备(硬件)和数据处理媒介(软件)为承保标的的一种保险,其承保风险主要包括所保财产直接物质损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具有一切险的保障特点。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在各类企业、团体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电脑终端、个人电脑以及各种软件系统等电子设备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由于电脑及电子资料处理设备本身的特殊性质以及对环境的高度敏感性,决定其面临的风险比较特殊,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因此普通的财产保险未将电脑及电子资料处理设备列入可保财产范围,为此国际上专门设计了设备保险来承保其风险。
设备保险的作用就在于使各个厂矿企业支付少量的、合理的保险费后,能使工厂的极其设备在生产运转期间的各种风险获得比较全面的、可靠的经济保障,以保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设备保险保障责任有哪些?
基本责任
基本责任范围电子设备保险的责任范围比一般的财产保险覆盖更广,除了一般财产险所承保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雷电;水箱、水管爆裂等,还包括下列特殊风险。
(1)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于人为疏忽、错误操作等原因可能造成电子设备的损坏和损失,例如错插电源而烧毁电器,碰翻设备而摔坏显示器、液晶屏等。又如输入了错误的初始值,使通电后设备非正常运转而造成损坏。对此风险所致损失,保险人予以负责。
人为因素还包括材质缺陷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出现和应用,其潜在缺陷将给设备的所有者带来难以预料的潜在风险。保险人对材质缺陷所致的损失也予负责。
偷盗也是常见的风险之一。由于电子设备体积小巧、价值高,常常是犯罪分子的目标,因而盗窃损失也是电子设备保险的保障范围。
(2)技术环境引起的损失;短路;外供电源的电压波动,电压过高或过低;电磁感应。
上述原因均是导致电子设备损毁的常见风险,也是保险人保障的基本范围。
附加责任
电子设备保险还设有附加条款,对除物理损失外的其他损失及费用予以负责,这些条款包括以下几条。
(1)外部资料媒介(存载介质及数据)条款。此条款可附加承保电子设备之外的数据载录媒介(如存储数据的磁盘、磁带等媒质)和相关数据。
(2)增加的工作开支条款。对于为了减少或弥补上述物质损失或保障数据介质损失而引起的工作成本的增加(如加班或者租借等额外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3)清除毁坏物费用条款。该条款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所保风险造成财产损失时,对损坏财产进行清除时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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